上星期提到,外資投行就國內公司上市時所面對的困難,其實在國內上市也不容易。筆者早前碰到一家香港公司的財務主管,該公司的母公司是一家頗負盛名的國企,飯局中談到,母公司將重組在國內A股上市,因為覺得A股市盈率比香港好,集資額可以更多。母公司的國內審計師及保薦人到香港,對香港公司的賬目「說三道四」,令我的朋友啼笑皆非。
不明合法減稅
例如,香港的利得稅是「sourceofprofitprinciple」,因此,在「香港以外」產生的利潤,不必在香港交稅。國內的審計師不明白,為甚麼不用繳稅,認為香港公司有心「逃稅」,可能觸犯稅法,請我的朋友盡快「自首」,補交稅金。
我的朋友花了差不多兩個多小時,詳細向國內審計師解釋,香港的稅法跟國內不一樣,並提供有關稅局文件,證明沒有問題,但對方總是不放心,最搞笑的是,竟然要求香港公司,到稅務局取得簽署的書面確認,證實香港公司的稅務是沒有問題。
上述例子說明,國內審計師,是以國內的標準來處理香港事務,他們沒有合法避稅的概念,更遑論甚麼法治精神。最奇怪是,該國內審計師自稱替不少國內大企業於A股上市,祝各位投資A股或H股的股民好運。
互認資格不易
香港某些專業團體,一直爭取得到國內承認,問題是,專業資格是互相承認,即我們亦需同時承認國內的資格,他們以為,這樣可以增加商機。如果是這樣的話,香港將出現一群好像我朋友所遇到的「專業人士」,「Twosidesofacoin」,一方面可以加快中港融合,同時亦會把紫砂茶壺的茶迹進一步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