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藥,副作用發揮,狂躁症繼續產生,又要罵人。
也許是因為剛做過電視節目,給人認出了,就要求合照。還是從前的菲林相機好,有個洞給你看構圖;當今電子機是個螢光幕,負責拍照的人左看右看,按不到快門。
「喂,相機拿反了。」我叫了出來。
「是嗎,是嗎?」對方找到了,像老花眼一樣把相機放得遠遠地,給太陽一照,螢光幕什麼也看不見,拍來拍去還是拍不到東西。
又得等,等,等,等。剩下的老命,就那麼浪費掉了。
「嘻。」合照的人笑了出來,伸出兩根手指。
「不許作V字。」我說:「我又不是什麼勝利品。」
有些人更來攬住我的膊頭,這是我最討厭的。三不識七,非親非故,為什麼要給你搭肩膀?更糟糕的是男的來箍腰,又不是搞斷背,為什麼要那麼親熱?
要求合照,有誠意的話,我是來者不拒的,但人與人之間應該有份尊重,我大你幾歲,叫一聲:「蔡先生,拍一張照片好不好?」
那有不好的道理,當然好。但是好像下命令地:「蔡瀾,和我拍一張!」
指名道姓,一點禮貌也沒有,全無家教,這種人睬他都多餘。
電子儍瓜勉強接受了,當今多數用手提電話來拍。它的鏡頭闊度有限,要求合拍的人,頭一定靠了過來。咦?又不是美女,有何權利?今後訂個規矩,用手機電話的不拍,請你回家拿個電子相機來。
另外,拍完照後又要握手。我對握手已有恐懼症,除非你長得漂亮,否則千萬別和我握手。
要求合照,請用個「請」字吧!說了又不會死人,為什麼這個「請」字沒人肯用?電話來時,叫一聲請等一等多好!香港女子永遠學不會,聽到她們說的只是「等等」。
真沒教養,對付沒教養的人,不必客氣,當對方是白癡,當對方是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