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知名人士說並非每次接受訪問所講的話都能發表,常常是被斬了一半,有時說了等於沒說,他還舉例子有關景賢里,他在三年前已說過是古蹟,應當受保護,絕非事後孔明。甚至有一回有人在某報批評他,他回應的稿件如石沉大海,只好自掏腰包當廣告來刊登。他的這些牢騷倒令我另外有所體會。不能否認,有些記者只選擇自己啱聽的話來錄下,有些編輯處理記者的報導也不夠客觀,其實要求新聞媒體真正做到客觀幾乎是不可能,然而大眾是否就應該因此而放棄知的權利呢?
真相是什麼?真相與新聞報導不相符合該怎麼辦?能知道嗎?還有其他管道得知嗎?
一件新聞發生了,一個新聞人物誕生了,每天看幾份報紙的讀者會發現同一件事、同一個人,A報、B報、C報、D報……各有出入,對人物的描繪也各有偏差。除非你正在現場,親眼看到,親耳聽到,而且有那種判斷力才能分辨誰最平實,誰最公正,或者只能留待真相慢慢的去顯現了。
媒體不乏錯誤的引導,莫名其妙的造就了一些英明神武的英雄,才貌俱全的嬌娃叻女,這些亂世佳人梟雄有可能今日風風光光,明日已成階下之囚,只要精於與傳媒打交道,做公關,能利用就利用,一個個真假難辨,黑白不分的世界就能打造出來。一些百孔千瘡的人塗脂抹粉後搖身一變為新貴所寵。應了香港人常說的那句:知道的會笑死,不知道的會嚇死。
我絕不懷疑新聞工作者的專業操守,只是覺得偽裝太多,姿態太多,利字當頭,有些人不惜以今日的我攻昨日的我。那麼,你又焉知他日的他,不會攻今日的他?對這些人與事欠缺審視,將他們的言行舉止有聞必錄,不只是會變成一個笑話,那些白紙黑字等到真相顯露之時將成為恥辱的印記。
比起知名人士的話不能被有聞必錄倒是小事一樁了。
蔣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