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可自選強積金受託人<br>積金局通過 管理費紛減價

僱員可自選強積金受託人
積金局通過 管理費紛減價

【本報訊】強積金受託人近期高調宣佈減費之際,強積金管理局董事會昨日開會通過,容許僱員自由挑選受託人,同時為免員工「轉會」時要付出高昂手續費,因此將規定受託人只能以成本收費,藉此進一步向業界施壓。積金局將向港府提出修例建議,預計最快明年推行。工會估計,新安排將加強業界競爭,將觸發受託人另一輪的減價戰。
現時《強積金條例》規定,僱主負責選擇強積金受託人,僱員則可選擇及轉換基金計劃。積金局主席范鴻齡早前公開批評強積金計劃收費食水深,建議僱員可自選受託人。

轉會規定成本收費

積金局董事會昨日開會,通過僱員每年可最少一次將僱員供款部份,轉至自選的受託人,但不可轉換僱主供款部份。該局預計,這項安排可令全港六成強積金權益,即約1,260億元供款自由在受託人之間調動,藉此迫使受託人減費。
由於僱員日後可自選受託人,積金局擔心受託人會趁員工轉會時收取高昂費用,故規定受託人日後只能以成本收費。積金局消息表示,待律政司草擬修訂法例後,政府會將修例提交立法會審議,希望在今個立法會會期內完成審議工作,即最快明年正式推行新安排。但也有積金局董事估計審議需時,適逢立法會明年換屆,擔心修例工作會被拖延。
該局表示,受託人若每年平均收2%管理費,累積40年後,僱員滾存的退休金將比沒有管理費的情況下,減少四成。數據引來公眾嘩然,在一片減費呼聲下,滙豐、恒生、宏利、友邦、富達及東亞等強積金受託人近月陸續減費。
本身是強積金計劃運作檢討委員會成員的職工盟副主席張麗霞預計,新安排能迫使受託人進一步減費,「啲公司一方面想留住現有客戶,另方面又想搶新客,一定會出盡招數,到時唔止減費,服務水平都會改善。」她說,現時只有僱主才可選擇受託人,令不少僱員感覺「啲錢同自己距離好遠」,若員工日後有權挑選,他們會更關注本身權益。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執行董事黃王慈明指,難預計收費會否進一步下降,但受託人在激烈競爭下肯定會提升服務、加強產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