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br>外籍租客照住冇有怕

特稿
外籍租客照住冇有怕

涉案凶宅的現租客,為一名年約30歲的加拿大籍男子及其女友。他昨日接受本報訪問表示,來港工作已兩年,租住該單位不足兩個月,他說不知道單位曾發生兇殺案,但即使如此也不會害怕,更指醫院常有人去世,大家也照常出入。
該凶宅雖曾發生命案,但仍能多番轉手,並先後租予多名外籍人士。附近的地產代理公司職員表示,該單位面積約600呎,位處高層,且擁有無敵海景,正常情況估值為420萬元,月租可達17,000元,惟因該單位屬凶宅,多數銀行均不會批出按揭,故難以估價。

「凶宅」無確實定義

地產代理監管局發言人稱,「凶宅」並無確實定義,物業曾否發生兇殺案,也非《地產代理條例》下從業員須向市民提供的資料,準買家應事前向代理或業主查詢。
地產代理管理協會創會會長朱德朗稱,若客戶沒有向代理查詢,或代理根本不知情,代理便不算違反操守。

可向銀行要求估價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提醒市民「要靠自己」,最簡單方法是向銀行要求估價,因為曾發生兇殺案等不吉利事件的「可疑」單位,銀行多數拒做按揭。據他所知,現時地產代理往往為免得失業主失去生意,可能不敢問及這些敏感資料。
現時有多個羅列全港各私人或公共屋邨曾經發生命案的所謂「凶宅網」,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指,若買家發現業主賣樓時,刻意隱瞞單位發生過命案,已付定金的準買家,可循法律途徑取消交易或取回定金。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