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07年區議會選舉提名期下周一屆滿,廉政公署截至本月5日,接獲19宗涉嫌賄選投訴個案。對於有兩位前港府高官,前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及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角逐立法會港島區議席補選,廉署提醒聲稱得到公務員團體支持的候選人,必須取得團體書面同意書,否則有可能會被視為發佈虛假資料,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或有人中傷對手
廉署社區關係處處長陳志新昨日會見記者,簡介2007年區議會選舉的廉潔選舉宣傳活動。他說,今屆區議會選舉提名期下周一屆滿,下月18日舉行選舉。廉署共已接獲19宗投訴,主要涉及賄選、飲食或送禮。陳志新又說,選舉競爭激烈,可能會有人蓄意向廉署提供虛假資料,惡意中傷競爭對手。
廉署統籌選舉事務的首席廉政教育主任張愛倫指出,2003年區議會選舉的1,013宗舉報個案,懷疑涉及的舞弊行為,包括賄選、投票舞弊行為等有196宗。其餘主要涉及遲交選舉申報書、發佈候選人虛假或誤導資料、發佈選舉廣告假稱獲支持等。
切勿假稱獲支持
對於有前高官參加立法會補選,有候選人爭取現任公務員及團體表態支持。張愛倫指出,政府內部、公務員事務局及選舉管理委員會均有明確指引,詳細說明有關公務員參選的事宜。她提醒,參加任何選舉的候選人,必須取得某些團體書面同意支持才算合法,否則有可能會被視為「假稱」獲得支持,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