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藝人施念慈的前夫陳鴻業在中環蘭桂坊一酒吧消遣時,涉嫌以酒杯襲擊日籍影星鈴木仁及其男模友人中村祖,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結,裁判官認為身為演員及模特兒的鈴木仁及中村祖證供可信,裁定被告兩項傷人及襲擊罪名成立,判入獄6個月,而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失敗,須即時入獄及接受「通櫃」。 記者:蔡曉楓、朱錫英
陳鴻業昨獲悉保釋無望後,神情顯得相當落寞,低着頭步入囚室。
裁判官杜浩成昨裁決時指,由於鈴木仁及中村祖身為演員及模特兒,特別留意他們有否在庭上施展演技,雖然兩人的證供與警方口供稍有出入,但可算合理,例如鈴木仁向警員供稱事發後被送院,但庭上證供顯示他在店外逗留20多分鐘才離開,而中村祖亦無投訴遭人襲擊,缺乏醫療證據證明其傷勢,這些證供的出入可能出於二人的語言困難,當時未必能記起事件的所有細節。
裁判官續稱,保安員供稱事發時看不到被告手持物件,可能因事出突然,未有留意襲擊前所發生的事,鑑於控方證人可靠,故裁定被告罪成。
官稱鄭詩韻為不誠實證人
裁判官又指被告及其未婚妻鄭詩韻,同為不誠實及不可靠的證人,雖然一般不會考慮證人的身體語言,但被告面對牽涉暴力的控罪,開始盤問僅數分鐘,已顯得不耐煩,曾回應「我點知!」從其態度可見他為人傲慢,並無顧及事件的嚴重性,才繼續留在酒吧,而鄭詩韻的證供,顯出兩人供述站立的位置存在矛盾。
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求情稱,被告為紡織廠總經理,家境良好,明年三月將與未婚妻結婚,他與未婚妻到酒吧消遣,不料換來刑事定罪,而鈴木仁的眼睛已康復,希望考慮判以社會服務令或罰款。
裁判官則斥被告在酒吧以玻璃作武器,屬反社會行為,判監不可避免,加上毫無悔意,遂判監6個月。辯方即時替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裁判官拒絕。
28歲被告陳鴻業被控傷人及襲擊兩項罪名。26歲原名鈴木琢也的鈴木仁於今年5月19日凌晨約2時,偕原名大住彰文的中村祖和另兩名女友人,前往中環蘭桂坊Volar消遣,欲進入貴賓室遭拒,離開時不慎碰到被告的肩膀,被告立即以廣東話說了一連串的話,並突然用香檳杯擊向他左邊頭部,他舉手擋格仍被擊中,血流如注,玻璃碎片彈入其左眼,被告又拿碎杯衝前,作勢再打,中村祖擋架,混亂間其前臂亦受傷。
陳鴻業自辯時稱,他在VIP房門口突然被鈴木仁撞向背部及出手推撞,他並無襲擊對方,而鄭詩韻亦擔任辯方證人力證被告清白。
案件編號:ESCC3129/07
陳鴻業襲擊鈴木仁案示意圖
1)案發日鈴木仁偕中村祖與兩女友人往Volar,擬進入貴賓室被拒,轉身離開碰到陳鴻業肩膀
2)陳鴻業用廣東話向鈴木仁連珠爆發,鈴木仁因聽不懂,不明意思
3)陳鴻業突然以香檳杯擊向鈴木仁左邊頭部,玻璃碎片彈向鈴木仁左眼
4)中村祖見陳鴻業正向鈴木仁施襲,衝前用雙手環抱鈴木仁作保護,手部被玻璃弄傷
5)鈴木仁及中村祖最後被現場保安趕出店外
資料來源:控方證人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