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日本城偷竊罪脫

警長涉日本城偷竊罪脫

【本報訊】荃灣警區巡邏小隊警長涉在日本城店舖盜竊,案件昨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嘉理仕認為被告有別一般店舖盜竊者,他所偷的物品價值不高兼笨重,以其身為警員的經驗,應知店舖有便衣保安,穿着人字拖鞋犯案對逃跑不利,估計被告當時出現嚴重性格問題,影響正常思維,致有不尋常舉動,故裁定盜竊罪不成立。
被告劉志強,47歲,被控於本年6月9日在荃灣愉景新城商場的日本城店,偷取電話、光碟及脫毛器等逾千元物品。
案件編號:TWCC19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