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準新人因原定設宴酒店處事混亂,先是無法在預定日期提供酒席,當二人另安排酒席落定後,又表示可如期舉行,並以準新人自行放棄酒席而拒絕賠償,為事主惹來滿肚子氣。有法律界人士稱,若準新人因酒店未能提供早已預定場地而蒙受損失,可循法律途徑索償。
黃先生與女友於本年初開始籌備婚禮,計劃設宴招待親友。經一番考慮,得知荃灣如心海景酒店暨會議中心剛落成,套餐價格合意,又附有酒店房間及房車等,遂决定於12月初在該酒店宴會廳設婚宴22圍,招待200多位來賓,並於6月繳付定金40,000元及簽署文件作實。
「立立亂壓力大」
惟8月底黃先生突接獲如心海景酒店白紙黑字通知,因酒店主廚房出現工程延誤,未能供應食物,無法安排他們於預定日子設宴,只可選擇延期至明年,或取回已付定金,「冇可能因為佢冇酒席我哋要改婚期,我哋聽到真係又嬲又急,亂晒龍咁,但係定咗擺酒日子,攞晒假度蜜月,如果改期又要重新搞過,好麻煩,惟有即刻搵過另一個地方擺酒,嗰時真係立立亂,好大壓力。」
黃先生幾經折騰,於9月4日在另一間酒店安排酒席,「好彩俾我哋搵到第二間酒店,即刻落85,000蚊訂;如心嗰度就話應該會有賠償。」豈料9月11日黃先生竟接獲如心海景酒店通知,可以讓他在預定日子設宴,「有冇搞錯?又得又唔得,我第二度都畀咗定,邊有得番轉頭。點知佢哋竟然話𠵱家係我哋放棄個場,而唔係佢哋畀唔到,所以只會退番定,唔會有補償。」
酒店方面未回覆
黃先生說:「如果佢退訂,我仍有損失,因為新訂酒席有啲嘢唔包,我要另外再買,會用多咗錢,而最離譜係明明佢哋唔守信用在先,仲反而話番我哋有問題。」
根據黃先生向本報提供如心海景酒店要求他簽署的確認文件,其中取消條款只列出如客戶在設宴前三個月內提出取消,酒店保留權利收取預期收費的一半,不過文件沒有列明,如酒店取消宴席安排,會否作賠償。
本報將投訴轉介如心海景酒店,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檔案編號:0922042
專家之言 律師:可按實情索償
謝天良律師認為,雖然銷售文件中並沒有列出酒店取消宴席安排的賠償條款,但是準新人如果因為酒店收取定金後未能就宴席作安排,令他們蒙受任何損失,例如已經印定喜帖、寄出喜帖郵費等,可以透過法律的途徑作出追討。
結婚貼士 顧問:須預一年籌備
婚禮顧問歐惠芳指出,酒店的場地通常較堂皇、排場大、樓底高,設備充足,加上有酒店房間及名車提供以作配合,即使價格較高昂,仍甚受準新人歡迎。
不過她提醒,準新人應於婚期前九個月便應籌備婚宴,如欲選擇的場地較「搶手」,更應最少提早於一年前預定。當决定後便應盡快落定,以免場地被其他新人奪去,屆時要另覓場地及另定好日設宴,增添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