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年前,就有雪糕車;雪糕車的軟雪糕和音樂,慢慢的,成了好多人的集體回憶;然後,好像有人發現軟雪糕含菌量高,不衞生,吃了會拉肚子;於是,提議取締,要把雪糕車推入鹹水海。
那年頭,我認為雪糕車代表「生活」,用行政手段「取締生活」,是不公義的,應該反對的;大概反對的人夠多,雪糕車,仍舊載着音樂和軟膩,在街頭遊走。
某夜,無風,空氣嚴重污染,我蹲在地攤前撿破爛,撿了幾分鐘,咽喉灼熱,呼吸困難,昏倒前,回頭一望,發現五六步外,原來一輛雪糕車的排氣管,正對着地攤噴廢氣。大概要製冷和照明,雪糕車泊在那裏四小時,引擎就得開動四小時,做小販的,就無可迴避,得「吸毒」四小時;吸一個晚上,未必就患肺癌;但雪糕車天天來,這些人還能活?還能做買賣?
這樣不停排放廢氣,當然是不對的;這種車,跟環保大潮流背道而馳,要求趕絕,或者消滅這些瘋狂噴發毒霧的流動機器,當然,也是合理的,公義的。
支持保留雪糕車,是公義;要求取締雪糕車,同樣是公義;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公義,原來很複雜,原來不是除了黑,就是白,原來是一匹煮糊了的斑馬。
驀地裏,好多所謂的「保育團體」,一幫幫冒出來,為保留天星碼頭、景賢里、利東街、灣仔街巿……而奔走;這些人,真是為「公義」出頭?有一個女人,在天星碼頭的篷頂跳來跳去,跳出一點知名度,就去競選了;碼頭,原來只是一座臨時舞台,讓一幫又一幫投機者,免場租演出一幕又一幕馬騮戲。
總覺得「保育人士」就像雪糕車,公義與否,真是見仁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