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女生假證書求職<br>未取得學位 以欺騙手段獲聘認罪

城大女生假證書求職
未取得學位 以欺騙手段獲聘認罪

【本報訊】香港城市大學電腦系女學生畢業前「衰收尾」,未能取得學位,一直失業,她為償還10萬元學生貸款,竟用假畢業證書向勞工處求職,並成功獲聘,隨後終被處方揭發。昨日她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利益罪,主任裁判官鄧立泰認為法庭應以嚴正態度面對,將她還柙至本月25日,以待取背景、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官報告判刑。 記者:陳曉薇

被告劉月玲(28歲),被控於去年2月23日在中環海港政府大樓勞工處,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聲稱是城大電腦學榮譽理學士,從而不誠實地為自己取得金錢利益,即受僱為勞工處合約項目助理。
案情指勞工處於去年1月刊登招聘廣告,聘請合約項目助理一職,被告去信申請,後獲安排面試,她在面試期間自稱擁有城大電腦學榮譽理學士銜頭,並交出多張學歷證明,但卻不能出示畢業證書,處方於今年6月通知她獲聘,要求她補交畢業證書副本,她稍後將假畢業證書傳真至勞工處,並於今年7月3日開始上班,惟處方於8月16日向城大求證,證實她的畢業證書為假文書,遂報警並將她解僱,她於上班的一個多月時間,共獲發薪金27,856元。

被告須還10萬學生貸款

辯方律師昨日求情時稱,被告曾修讀城大電腦學學士課程,惟因終期考試不及格,未能取得學士學位,她一直失業,又要還10萬元學生貸款,她因一時愚蠢,才會利用假學歷證明找工作,她現於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修讀康樂及體育管理高級文憑,希望能繼續升學,她已感後悔,願意賠償勞工處損失。
案件編號:ESCC46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