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少女迫女童拍裸照<br>還傳給她爸爸 其中兩人認罪

四少女迫女童拍裸照
還傳給她爸爸 其中兩人認罪

【本報訊】一名曾離家出走的、現年13歲女童,在天水圍街頭遇上在遊戲機舖結識的一群少女。女童被指偷去T恤,遭挾往商場平台拳打腳踢襲擊,復脫去她的上衣,用手機拍下半裸短片。女童父親半年後,接獲女兒遭凌辱的手機短片,揭發事件報警。記者:陳浩義

四名涉案少女被控向兒童作嚴重猥褻行為及刑事恐嚇等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其中兩人認罪還柙候判,餘下兩人否認控罪押後審訊。四名被告順序為14歲女學生、17歲少女張嘉雯及其16歲胞妹以及一名18歲無業少女黃靜欣,同被指於05年9月至11月某一日,在天水圍天恩路嘉湖銀座平台,向一名年約12歲的女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張姓姊妹及黃女三人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黃女加控一項刑事恐嚇罪名。

庭上播放受辱片段

控方昨在庭上,播放女童遭毆打及被扯脫上衣的受辱片段。就短片所見,女事主身材高䠷,留有一把長髮,外表較同齡少女早熟。她在警方會面紀錄中,當提及對方威嚇的言詞,「如果報警的話,將照片派街坊或上網」、「快啲除(指背心及牛仔短裙),唔係搵人斬你」等言詞時,仍顯得十分驚慌,失聲哭起來,需由女警安慰平復情緒。
案情透露,女事主案發時為小學五年級學生,與家人同住天水圍公屋。她於06年4月13日離家失蹤,其父於同月21日報案,警方同月30日尋獲女事主。翌月5日,女事主父親從手機接獲一段長達1分42秒的短片訊息,從畫面赫見女兒上身赤裸,聽見多名少女斥喝的聲音,指女兒偷了其中一人的T恤,要脫去她身上衣服,父親於是報警處理。

罪行嚴重官拒保釋

其後,警方與女事主錄取會面口供,她表示當日往嘉湖銀座找友人聊天,途中遭7至8名少女截住。當中包括4名被告,遭她們強行帶到商場平台毆圍,拳打腳踢,迫令她脫去T恤及扯去其綁帶小背心。其間,有人用手機拍下過程,一名叫亞欣的少女更恐嚇她,若報警會斬斷她的手。
黃靜欣及張嘉雯昨日認罪,律師替她們申請保釋外出候判。裁判官指控罪性質嚴重,遂將兩人還柙以待索取報告,10月31日宣判。另兩名否認控罪的被告,押後下周二審訊。
案件編號:FLCC1979/07

女童受辱經過示意圖

1〉女事主往嘉湖銀座商場找友人聊天,途中遭7至8名少女截住,指她偷去T恤,強行帶往商場平台

2〉數名少女向她拳打腳踢,強行扯脫她的上衣。其間,有人用手機拍下過程

3〉女事主父親其後接獲手機短片訊息,赫見女兒半裸受辱片段,於是報警
資料來源:案情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