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昨召開會議,討論未來一年機構計劃,有委員在會上提出,房屋委員會自出售商業設施給領匯後,不少商戶批評領匯縱容承辦商大幅加租,令生意難做,因此政府不應再出售商業設施給領匯,以保障小商戶利益。不過,委員施永青表示,房委會應善用資源管理好屋邨,而非商業設施,加上由政府部門管理商業設施不合乎經濟效益,長遠來說應考慮出售商業設施。
應向地鐵學習
房屋署表示會跟進委員意見。據了解,房委會現階段未有計劃再出售資產。
此外,另一委員陳鑑林指房署應加強培訓員工工作,及邀請更多富管理經驗的人才加入,以提升商場的管理水平,才可與私人商場競爭。他又建議房署與商戶續約時,應考慮商戶所提供的服務是否適合商場需要。另外,有委員建議房署應向地鐵及機管局等機構取經,學習其良好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