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利益衝突 公職失當<br>房署園境師罪成

瞞利益衝突 公職失當
房署園境師罪成

【本報訊】房屋署園境師向房署推薦使用渠蓋物料時,未有申報物料供應商女董事為其私交友好,隱瞞有利益衝突,法官李瀚良昨在區域法院裁決時指,園境師熟識申報制度,卻隱瞞好友身份,雖然當中不涉利益,但他身為公務員濫用職權,影響公平競爭已屬不當,故判他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53歲被告黃廣信繼續獲准保釋外出,押後至本月26日,等候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案情指,被告一直研發一種用於渠蓋的透水物料Epox,至00年他向一間物料供應商姓盧負責人推介研發Epox,盧後因資金不足向他求助,他介紹好友黃翠嫦給盧認識,黃稍後注資盧的物料公司。

未報好友關係

被告於00年1月至01年9月,就房署四項總值50萬元的公屋園林工程,向房署推薦使用該公司的Epox物料,但沒申報與黃的好友關係。
案件編號:DCCC1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