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投董事李飛涉賄案開審

越投董事李飛涉賄案開審

【本報訊】據內地《財經》雜誌網上版報道,越秀投資(123)董事兼旗下廣州城建開發集團原董事長李飛,因受賄案昨日上午在廣州中級法院開庭受審。
報道指今年3月傳出李飛被「雙規」,6月26日李飛被廣州市檢察院刑事拘留,7月4日正式逮捕。不過,越投至今不但在任何通告以至中期業績內作出披露,在9月27日越投上載港交所網站的中期報告內,李飛竟然仍為該公司董事。
《財經》指出,李氏掌舵這家廣州最大房地產公司廣州城建長達7年,02年與越投大股東越秀企業合併,越投持有城建旗下公司95%股權。05年12月,越投再透過將城建旗下4項物業包裝為越秀房託(405),令主事者李飛聲名大噪,曾獲選為當年中國房地產界「年度人物」。報道稱,李氏涉嫌在92至07年1月擔任廣州市天河區副區長及城建董事長期間,分別受賄57.14萬元人民幣、38.8萬港元、2萬美元及5000英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