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巨浪 - 左丁山

應付巨浪 - 左丁山

十月二號三號兩日,強烈季候風襲港,左丁山屋企大廈面臨空曠地區,風勢好似特別猛烈,凌晨有大雨,雨點拍打鋁窗玻璃,嘈醒咗左丁山,聽到窗外風聲虎虎,仲以為係掛咗八號風球㖭。
早上看報,知道有好玩者趁風高浪急,到石澳滑浪,游泳,累得救生員冒險營救。照計泳灘掛上紅旗,泳客應該自律,唔好落水先至啱。偏偏世界上有人鍾意逞英雄,顯威風,係要冒險下水。救生員不能見死不救,見人就救,於是呢班玩星有恃無恐,好似炒家知道格林斯潘有GreenspanPut,伯南克有BernankePut咁,知道唔會死得人嘅。最後邊個付鈔?當然係我哋納稅人啦。
左丁山以為康文署應該按照救生員當值成本,再乘大五至十倍,向凡在泳灘掛起紅旗之後,仍然撲落水而卒之勞煩救生員救命嘅玩星,發出賬單,要佢哋找數畀錢,作為救命費,如果不幸在挽救過程中,救生員有所損傷,當事人更要賠償。如果啲玩星認為收費太貴,佢哋不如去夏威夷滑浪啦。
與消費L(L君已自消委會退休)講起,L君話:「唔講你唔知,我就係石澳原居民,自小就在石澳泳灘嬉水,有時大浪冚埋嚟,唔少同伴被捲出海。老人家教我哋啲細路唔好與大浪對抗,一定要保持鎮靜,順其自然,漂流出去,到咗後浪推前浪之時,啲浪水就會將我哋沖近沙灘,到時就順勢猛游水上岸。」又咁啱嘅,既係原居民,有冇丁屋一間,俾我哋班朋友借用做石澳沙灘屋充吓大班呀?消費L話:「唉,新界原居民先至有丁屋,我哋香港島原居民就冇行,此乃歷史因素,拗數都多餘。」歷史因素就係英國與大清皇朝簽訂嘅九龍新界租借條約,保護咗新界原居民。

聽消費L講如何應付大浪,諗諗吓,記番自己在馬來西亞刁曼島遇上風雲變色,陽光普照突然變成傾盆大雨,在海中掙扎之舊事。消費L講得啱,如非當時大浪拍岸,左丁山根本就冇法子順勢返埋沙灘。當時沙灘啲救生員一見到落雨,立即全部走晒,根本冇人下水相救。比較吓,香港啲救生員非常專業!
(今日下午四點半,中文大學何善衡工程學大樓五樓舉行唐君毅訪問教授公開講座,請勞思光教授以普通話主講「哲學課題之變與常」,值得一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