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督察貪污囚12月

水務督察貪污囚12月

【本報訊】已屆退休之年的水務署督察,未向署方申請而替工程公司東主繪畫圖則,賺取近八萬元外快,二人早前被裁定三項貪污罪成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仲衡指罪行損害社會公平競爭,但鑑於未有影響水務署職員的審核程序,而涉案水務督察亦勢將失去百萬元退休金,遂判督察入獄12個月,東主入獄14個月。
水務署用戶服務督察郭恩德(59歲),被控於02年10月至06年5月,收受水務工程公司東主馬競爭(48歲)逾75,000元,協助對方繪畫15項水務工程圖則;又於06年1月接受馬提供約2,000元利是。辯方求情指,郭的同事甚至直屬上司均是經他一手訓練,郭對水務署及市民貢獻良多,現對犯案感後悔;而馬學歷不高,才會不慎犯案。
案件編號:DCCC1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