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籍漢洗黑錢監五年

加籍漢洗黑錢監五年

【本報訊】加籍漢利用兩本假比利時護照來港成立公司及開設銀行戶口,藉此替一個東南亞為基地的詐騙外地股民集團,處理逾3,600萬元贓款,從中賺取達180萬元佣金。他昨在高等法院因使用虛假文書及洗黑錢等共七項控罪,判監五年。
暫委法官賴磐德宣判時指,被告參與的詐騙罪行嚴重,涉及騙款頗大;另頒下賠償令,將被告銀行戶口內的5,000港元及25,000多美元(約共20萬港元)存款結餘,賠償予控方尋找到的九名受害人。

估計有300人受騙

警方估計有300名海外人士受騙。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布彥華提醒巿民要小心投資,特別當有人游說投資高回報的投資產品,若感懷疑可向警方或證監會查詢。
案情指,一個詐騙集團透過電話或電郵獵取外地股民,游說他們購買高回報的股票或轉售股票,誘使股民預先將錢存入指定銀行戶口。
52歲被告AubreyGarryHolmes來港以「RobertSidneySherlock」及「AubreyGarryHolmes」為名的兩本假比利時護照成立公司及開設銀行戶口,於04年5月至05年10月間,戶口錄得369次存款,存入總額逾3,600萬元。被告專程來港,即日將存款提走,帶往外地交收,從中賺取5%佣金。警方於05年9月收到澳洲籍男子報案,其後拘捕從泰國來港的被告。
案件編號:HCCC1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