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債賺息炒豪宅<br>貴利王囚4年 充公800萬元

放債賺息炒豪宅
貴利王囚4年 充公800萬元

【本報訊】一名貴利集團主腦藉在報章登廣告,向約100名債仔放債,收取年息400厘,8年間放貴利逾3,900萬元。主腦透過馬會的投注戶口收債仔利息,並將收益買豪宅,包括購買凱旋門一個逾千萬元單位及內地6個物業。主腦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洗黑錢及放高利貸等14項罪,判監4年,充公逾800萬元資產。 記者:黃幗慧

被告鄭韙崙(34歲)承認6項洗黑錢及8項以超過年息60%貸出款項罪名。控罪指鄭於99年5月至06年8月間,處理3,960萬元黑錢,及在04至06年間以年息400厘放債。鄭的妻子黃婉齡(33歲)原被控3項洗黑錢罪,昨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釋放。

五年最大規模集團

東九龍重案組1A隊高級督察范永康庭外指,涉案放債集團共有4至5名成員,被告為主腦。本案為近3至5年來,警方瓦解的最大規模放貴利集團。該集團約向100人放債,主要為商人,但警方只能接觸其中20名債仔,當中6人曾借出戶口予被告處理黑錢或接收債仔利息,3人早前已被判監4至8個月。
范永康稱,被告分別在東涌映灣園及凱旋門購買單位及車位,又於珠海春澤名苑及雅居樂購買共6個物業,他於去年中被捕前,已將凱旋門單位以1,200萬元出售。暫委法官周燕珠下令充公被告現有共值829萬元的物業及存款,若至明年2月未能交出款項,將會以3年刑期代替。
范永康又稱,由於馬會的投注戶口不能隨便被凍結,故被告利用投注戶口洗黑錢及接收債仔利息。警方去年接獲投訴後,抽出兩個來往最活躍的戶口,發現其中一個是由債仔持有,但由被告操控。警方於去年8月在東涌一個投注站將被告拘捕。

利用投注戶口過數

案情指,6名債仔在04至06年間,在報章上看見放債廣告後,與自稱為財務公司職員的被告接觸。6人先後向被告借貸5,000至60萬元不等。被告向債仔表示,每10日的利率為10%,即借1萬元,10日後便要還利息1,000元。被告起初要求債仔以現金繳付利息,其後指示債仔將利息存入馬會的投注戶口。
另外,部份債仔願意借出投注戶口予被告使用,故獲減收利息。警方發現被告先後共利用6個戶口處理有關收益。
案件編號:DCCC20/07

貴利集團主腦曾用所賺得利息炒賣凱旋門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