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承辦屋苑清潔服務的張記環保有限公司,疑因旗下兩名清潔女工向勞工處投訴剋扣工資及假期不足,涉嫌無理將她們解僱,遭勞工處票控違反《僱傭條例》,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審結,有關清潔公司被判無理解僱控罪不成立。 記者:陳浩義
特委裁判官周博芬昨裁決時指,被告公司被控沒有按照勞工法例發放假期,是在勞工處督察巡查時揭發,兩名工人於大半年後,被指工作表現未如理想才被解僱,沒有證據指解僱與投訴有關,故裁定被告公司兩項控罪不成立。
協助兩名女工的職工盟總幹事馮繼遠對裁決不滿,認為將會令到一向遭剝削的清潔員工日後不敢協助頂證,他要求勞工處提出上訴。勞工處表示,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詞,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邊個搞嘢炒邊個」
涉案其中一名女工姚麗琼聽聞裁決後在庭外激動地說,當日勞工處巡查時詢問有沒有人願意做證,「但𠵱家保障唔到我哋,我好似被賣豬仔,以後無人肯再企出嚟啦!」姚稱,當日挺身指證後,公司日日與她們一班女工開會,好似精神虐待,不斷問誰人是搞手,又話:「邊個係搞手,就炒邊個。」
兩項控罪指被告公司於去年12月8日,在粉嶺花都廣場非法解僱兩名曾向公職人員提供資料的員工姚麗琼及李滿慶。
根據控方所稱,兩名女工於去年1月發現工資少了60多元,她們認為公司計算工資方式不合理,向職工盟及區議員求助,同年底便被迫簽辭職通知書後遭解僱。
案件編號:FLCC644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