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犯翻案發假誓撤罪

重犯翻案發假誓撤罪

【本報訊】在赤柱監獄須服刑20年的越南籍重犯丁文廣(42歲),在死因庭上聲稱親眼目睹三名懲教職員毆打對面囚室的犯人致死,事後被裁定發假誓罪名成立,加監3年,他不服定罪,在沒有律師代表下親自上訴,昨獲判得直,撤銷定罪,上訴庭更對懲教署未能提供事發當晚全面的錄影紀錄表示困惑。

懲署無錄影存疑點

上訴庭指出,上訴人的囚室在死者的囚室對面,囚室前放置了一個布屏風,但布屏風是有轆及容易移動,而兩面屏風中間有縫隙,顯示上訴人確有可能看到對面囚室所發生的事。另上訴人指稱事發於04年7月14日晚上7時30分前,惟懲教署只能提交當晚7時32分至8時32分的閉路電視錄影紀錄。上訴庭指,有囚犯死亡屬極為嚴重事故,對懲教署未能提供更全面的錄影紀錄感困惑。上訴庭認為,控方針對丁的指控確存有潛在疑點,遂撤銷定罪。
案件編號:CACC3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