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先生的原型丁默邨,在下令殺死王佳芝的原型鄭蘋如之後第二年,就當上了重慶國府的「無間道」。陳立夫與戴笠都曾向他保證,「可呈請委座(即蔣介石委員長)予以自首或自新。」在《陳立夫回憶錄》中記載:「丁默邨本來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生病,在獄中保出去看醫生,從南京拘留所出來,順便遊覽玄武湖……這個消息被蔣委員長看到以後,蔣委員長很生氣的說:『生病怎還能遊玄武湖呢?應予槍斃!』」
在當時國民黨專政的時代,領袖的一句話就是法律,以致對丁默邨的死刑判決書顯得強詞奪理,對他提出為自己辯護的有力證據全然漠視。但歷史也留下了陳立夫的這段話,說明丁默邨本不該殺。
講丁默邨這段故事,目的是想說明,抗戰期間,許多政界人士並不是那麼忠奸分明的。如果看過《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這本書,對參與汪政權人士的心路,應有更複雜的理解。簡而言之,汪精衞之附日,及成立汪政權,主要是看到中國的軍隊絕對無力抗擊日軍。汪精衞及他的追隨者自稱是為了保護日本佔領區的中國人民,使他們免於直接面對日軍的屠刀,才「忍辱負重」地組織汪政權的。當然,他們之中有些人是一心追逐權力名利之徒,但也有些人是真想「曲線救國」的,更有些人要看形勢而隨機應變。丁默邨可能是第二類或第三類人。
《色,戒》中的易先生,似乎只陷於情慾與權勢的矛盾,而沒有表現出他在政治上的觀望徘徊。我認為後者更能突顯易先生這人物的複雜性。儘管影片的主旨在「色」與「戒」。
影片發生的時代,一九四二年上海。那時我正隨家人居於上海。當然是童年。但戰爭年代的孩子早熟而懂事。我略有認知的社會,與影片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