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來說,《色,戒》原著雖然沒有剝光豬穿來插往的描寫,意識倒比電影的改編駭俗。紙上的王佳芝嚐到了性的甜頭,不肯承認「權勢是一種春藥」,因為「她是完全被動的」。這當然是保守社會裏正經女人應有的態度,就算肉體被喚醒了,也必須佯裝熟睡,一旦戳穿享受床笫的歡愉,便很難不被歸類為「老了倒貼的風塵女人,或是風流寡婦」,水洗不清戴着「淫蕩」的帽子──更不客氣改一字成為「淫賤」,那就萬劫不復了。所以春心蕩漾的她到處找藉口,末了不得不面對自己的感覺,還硬生生把「愛」拖下水──眾所周知,那是一本通行全世界的護照,袋裏袋着它,可以理直氣壯遨遊四海,過來人因為懂得,所以對你慈悲。
張愛玲最最厲害的,是不寫她是否真的愛上他,而寫她認定他已經愛上自己。只有感官高度發達的戲劇皇后,才會得如此折射自戀和自憐,將虛榮放大到監人乃後的不要臉境界。除了突然想到買隻戒指給她,他有任何愛她的表示甚至暗示嗎?沒有,沒有,沒有!她也不是不知道,「陪歡場女子買東西,他是老手了」,然而仍然千方百計說服自己,「這個人是真愛我的」。選購鑽戒時,「他不在看她,臉上的微笑有點悲哀」,為什麼不是因為店家出人意表拿出一隻昂貴的六卡拉鴿子蛋,肉赤要在一個粉頭身上花那麼多無謂錢?就算在心底最陰幽的角落,她也不會允許這種殘酷浮現,只肯自欺欺人,「在她看來是一種溫柔憐惜的神情」,把一切附會成他中年得女的陶醉。這一層,李安和他的編劇們未必看不透,若要化為映象吃力不討好,亁脆按下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