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蘭士奧利花爵士與德斯汀荷夫曼合作演出《MarathonMan》,當時荷夫曼尚嫩綠得很,奧利花爵士則已是爐火純青資深演員,那一天要拍攝的是荷夫曼被嚴刑迫供,折騰得不似人形的戲份,但過了原定時間還未見荷夫曼到場,等了老半天,終於見他出現,但卻是披頭散髮,雙眼滿佈紅筋,渾身發出難聞宿臭,導演關心地問荷夫曼發生了甚麼事,荷夫曼答道為了演出這場痛苦的戲,他特地幾天不睡覺,再想盡辦法折磨自己,務求體驗痛苦的感覺,在場的奧利花爵士聞言後只說了一句:「WhyDon'tYouTryActing?」(「為何你不試試演戲?」)荷夫曼是方法演員,實踐方法演技,奧利花爵士則是自然演員,無分誰對誰錯,兩大派學問,少林與武當,氣宗與劍宗,各有各厲害,家家有求。
被譽為謎一樣的荷里活印籍導演M.NightShyamalan,一直以來拍攝的電影都關於謎及秘密,據聞未找AdrienBrody演出《TheVillage》前先找了JohnnyDepp,但Depp受不了導演的詭異作風及合約上的多項奇怪保守秘密協議,推辭了演出,記者就此事訪問了Depp,他的答案的大意是這樣:「拍戲啫,唔使咁嘅,不如叫佢買包爆穀搵齣好睇嘅戲睇吓輕鬆吓啦。」
演員的付出與得到,值得不值得,完全視乎個人的價值觀,也須看演員當時的心境、身價與地位,但最重要的,還是能力,沒有能力,根本就不存在值得不值得,還是先把能力搞好,有能力才有價值,屆時才談值得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