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學教書的朋友打電話來,讓我見見她讀小學四年級的兒子。
「為什麼要見這小傢伙呢?」我問。
「他在學校圖書館借了很多你寫的書回來看,我告訴他,媽媽認得這位叔叔,想見的話,媽媽約他出來。」
這一招,在女兒小時候我也用過。在上小學似懂非懂的時候,她跟着同學一起八卦明星,今天這個好,明天那個好,我跟她說,你想見哪個明星,爸爸請他出來吃飯。明星見慣也常人,這就免得她以後變成失禮的追星族。
當然,你會說這是在利用關係,利用特權。
對,一點沒錯。別人家孩子我幫不了,自家孩子,能幫還不幫!
我跟朋友說,你兒子才四年級就看我的書,我的書裏有不少黃色內容的。
朋友說,兒子看了黃色內容也沒有大驚小怪,會用很不黃色的態度跟她討論,反而做媽的不知如何接着往下說。
我說,這是因為你腦子裏已經黃色得根深柢固了。
她說:「周圍的人都說你不像文人。」這話不知道是讚我還是踩我。
我說我從來沒認自己是文人,書都沒讀過,怎麼做文人。
「但人家以為你是文人呀!」她說。
人家以為是人家的事,自己不要當真以為才是。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人是人家還沒以為是,自己就以為是了,便端起了氣勢,一聽人家說什麼文人呀才子呀,就往自己頭上套,結果發現人家說的不是自己,心絞痛得能絞出血來。
「見見你兒子,讓他知道,不是文人,稿子也可以寫得很好的。」我跟朋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