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類央企10%純利上繳

五類央企10%純利上繳

內地《財經》雜誌引述財政部有關人士證實,由155間中央企業帶頭試點的國企分紅,本月起分三級實施,其中石油石化、電信、煤炭、電力、煙草五大行業的集團公司,上繳標準為合併股東應佔溢利10%;科研院所和軍工企業三年內暫不需上繳;其餘央企按5%標準上繳紅利。

【本報訊】由於日後集團公司須透過國資委向財政部上繳利潤,不但央企上市子公司會有持續增加派息壓力,估計集團公司向上市公司注資,以及由上市公司直接參與大型項目投資的情況將增加。有央企負責人稱,雖然首年上繳比例不算高,但對日後是否持續增加感到擔憂。

5行業涉石油電信煤電煙草

《財經》的報道指出,9月13日,國務院發佈《關於試行國有資本預算的意見》,國企13年「獨享利潤」的歷史終結。除國有金融企業,其他央企分紅將按「適度、從低」原則,分三級上繳財政部。

按去年一半純利徵收

由於按合併賬目徵收,可降低央企利潤層層向下留存以迴避上繳利潤的機會。另一方面,考慮到07年已過大半,今年只會按06年央企純利減半徵收,預計上繳總金額約170億元(人民幣.下同)。
06年央企實現利潤7546.9億元,其中69%來自中石油、中移動、中石化、中國電信、中海油、寶鋼、神華、中國鋁業八家上市公司的集團母公司,以及國家電網合共九家企業。
此外,《財經》報道,中央政府明年將成立一家具有主權財富基金性質的資本經營公司,作為國企分紅的載體,負責國企佈局及結構調整,既有退出,亦會投入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新興產業,並承擔國有資本戰略儲備職能。其資金將用於股權經營、資本運作及投入、產業更新。
其實,近兩年上海、北京、深圳、廣州、重慶等市財政或國資部門,已開始「偷步」收取國企分紅。強制收繳比例更由10%至100%不等。《財經》引述財政部人士稱,待試行兩三年後,將會制訂及推行全國統一的國企分紅徵收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