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色,戒》中,業餘特工王佳芝為了一枚戒指葬送了暗殺計劃。小小女人心,心中七上八下,揣測的不是石頭的成色和重量,而是男人的心,他是愛我的吧?否則,怎麼會為我買戒指?
因為愛上了他,戴着他的戒指,手指被箍住的同時,心中才感受到它的份量。
一九四五年,張愛玲和上海文壇另一位享負盛名的女作家蘇青一起接受記者邀請,就婦女、家庭、婚姻問題進行探討,這次談話後來被整理成《蘇青與張愛玲對談錄》。談到用錢問題時,記者問:「從一個女性來看,是用自己賺來的錢快活呢,還是用別人的錢快活?」張愛玲認為用自己的錢比較快活,即使那錢來自父母的遺產,還是比不上自己賺來的錢,用起來自由自在,良心上非常痛快。可是接着,張愛玲很快話鋒一轉說,如果用的是丈夫的錢,如果自己愛他,那卻是一種快樂,「願意想到自己是吃他的飯,穿他的衣服。那是女人的傳統權利,即使女人現在有了職業,還是捨不得放棄的。」
當女人真正愛着一個男人,用他的錢,穿他的衣服,戴他的戒指,是權利的象徵,意味着男人願意向女人承擔責任,女人則願意放低自己的身段,被對方承擔。所以,胡蘭成雖窮,張愛玲還是要求他送皮裘給她,她愛他,才稀罕他的饋贈。
愛一個人,用他的錢,是一種快樂;不愛一個人,用他的錢,卻是一種屈辱,是對尊嚴的褻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