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單親媽媽自三名5歲、4歲及1歲半兒子出世以來,長年累月疏忽照顧,令兒子嚴重營養不良,發育遲緩,周身污穢。單親媽媽昨日披露本身在疏忽照顧下成長,但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彭偉昌認為,身世坎坷者在法庭並不罕見,案件重點是她蓄意不理會三名兒子,任由他們隨年歲增長仍不懂說話、不懂上廁所,不帶他們上學,傷害他們身體和心靈,昨日判單親媽媽入獄四年。 記者:陳詠詩
現年26歲女被告早前承認三項虐兒罪名,她昨日面對判刑表現平靜,但當辯方求情時述及其坎坷過去時,不禁哭了。辯方指出,被告1歲時,母親離家出走,自小隨吸毒爛賭父親過着飄泊生活,嘗過瞓街及捱餓,父親教她偷食物,遇有不滿時便打她,又曾非禮她。她在學時因缺錢買書,經常衣衫襤褸,遭同輩排擠,中三便輟學。
官斥被告毫無悔意
雖然曾有社工跟進被告個案,但因入住兒童院時遭欺凌,自此對專業人士失去信心,並認為只有父親不離棄她,慢慢接受了父親反社會價值觀。自03年父親結識吸毒的女友後,被告開始誤交損友,丈夫、男友一個跟一個,先後為三個男人生下三子一女。辯方指從沒有成年人可在旁提點她如何照顧兒女,其悲慘過去正是犯案肇因。
法官表示,雖然報告指被告屬邊緣智商,但她仍懂分對錯,深知犯案後果,她向心理專家解釋有給三名兒子煮正餐,只是過份縱容他們吃零食,才致營養不良,又將幼子的傷勢歸咎何姓同居男友,全屬她信口開河及推卸責任的表現。
法官指出,案中5歲的老大及4歲的老二均不懂說話,老二更不懂控制大小二便,被告根本無法解釋;從家居照片可見被告房間及其個人物品均清潔整齊,只是被告選擇做與不做,顯然被告至今仍毫無悔意。法官續指,面對三名兒子,被告從沒有提供營養、適當醫療護理及生活指導,1歲半的老三只較剛出世時的5.28磅,重了7磅多,被告任由他們隨年歲增長,仍不懂說話,不懂上廁所,不上學,老大身上更有不明來歷傷勢,傷害他們身心。
案件於去年3月30日揭發,事發前被告與三名兒子與何姓男友同住在屯門區,當日被告外出辦領父親身後事,回家發現老三昏昏欲睡,將老三送院。醫生發現老三面頰瘀傷、鎖骨骨折,腦內長期積有瘀血。進一步檢查,證實三兄弟語言發展遲緩,發育不良,營養不足,身高及體重較同齡小孩瘦小,沒有接受應有的防疫注射。
社署發言人回應指,案件可帶出虐兒是嚴重的刑事罪行,希望家長愛護子女。
案件編號:HCCC111/07
被告求情信部份內容
法官大人:
……因為我年少無知,和疏忽照顧而導至(致)受到不必傷害,影響三名兒子,我哀(衷)心講聲對不起,……這一次經歷留下我最深刻的洛(烙)印,同理(埋)我十分之內疚,……我必定盡我一生去愛護教導,和學識點樣去照顧我的兒子,不會再重複犯錯,同理(埋)我必定會與社工合作,同時我會給最好嘢比(畀)我的兒子。
註:括號內為正字
疏忽照顧三子示意圖
特寫
三男童獲寄養家庭悉心照料
自案件於去年3月揭發後,三名分別1歲半、4歲與5歲的小兄弟已即時送到保良局及寄養家庭居住。受傷最嚴重的老三現已3歲,經寄養父母悉心照料體重已回升,與寄養家庭成員發展緊密關係,也開始懂得認人,可倚仗物件站立,但由於其腦部受損,故腦部運作發展遲緩,而一度失明的眼睛,則因動了開腦手術,視力有改善。
老大老二仍不能認字
現已6歲的老大及5歲的老二由同一個寄養家庭照顧,兩人已上學,就讀同一班,但兩人有不同程度的學習困難,至今不懂認字及數目字,也不懂分辨顏色,寄養父母要重新教導不懂控制大小二便的老二學習上廁所。至於被告的四女,案發後才出世,是被告與28歲何姓同居男友所出,她快將1歲,出世後不久即由社署接走,成長平穩。
有份調查本案的探員指出,案發時三兄弟非常瘦弱矮小,周身污穢,傳出陣陣屎尿味,他們所住的斗室只有一張床褥共睡,房內臭氣熏天。老大及老二只懂咿咿呀呀說「BB語」,似是只有他們才明白的語言。老三當時只有12.4磅、身高71厘米,較正常的1歲小童重19.5磅及高78厘米瘦小得多。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