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2歲醫院散工在網上聊天室認識一名12歲中一女生後,引誘她發生性行為,將色情網頁轉發給她要她學習口交,隨後兩周內三度在寓所及山邊鬼混,聲稱女生從未有性經驗,為保完璧遂採用肛交方式。該青年昨在高等法院因與21歲以下女童肛交及企圖肛交等共三項控罪,判監4年。
誑稱為保女事主完璧
法官宣判時指斥被告,為保女事主完璧才採取肛交的說法實屬胡言,並引述女事主心理報告,指她根本不知甚麼是肛交,純出於喜歡被告才受擺佈,被告欺騙女事主只為一己私慾,對女事主沒有感情。
法官續指,被告並非少年,而是成年人,明知女事主只得12歲,仍然肆無忌憚,更甚是被告將色情網頁轉發給女事主,要她學習口交,她因而對性充滿好奇,心理專家指女事主日後更容易受引誘遭侵犯,令案情嚴重。
案情指,被告林欽透過網上聊天室認識女事主,半年後,他於今年2月10日相約女事主於翌日首度見面,被告帶女事主返寓所,要求女事替他口交,繼而想肛交,惟女事主感痛楚沒有成事。同月13日及23日晚上,被告與女事主到寓所毗鄰山邊,要求肛交,女事主因喜歡被告遂聽命,趴在長凳或石級上讓被告完事。女事主其後將事告知表姊,再轉告母親報警。
案件編號:HCCC17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