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情郎外出 遺煙蒂起火<br>險燒死3歲童 同居男女涉虐兒被捕

跟蹤情郎外出 遺煙蒂起火
險燒死3歲童 同居男女涉虐兒被捕

【本報訊】一名醋娘子懷疑深夜外出的同居男友「有蠱惑」,竟丟下男友的3歲兒子獨自在家,然後尾隨跟蹤,離家時疑掉下煙蒂,只是短短10分鐘即燒着床褥引起大火,男童被濃煙嗆醒呼救:「媽咪,救命呀!」街坊發覺報警,消防員破門入屋救人救火,男童全身被熏黑送院,目前情況嚴重。警方發現男童「周身藤條痕」,事後以涉嫌虐兒罪名將男女戶主拘捕扣查。 記者:伍浦鋒、黎志偉、張家樂

男童父親姓陳,20歲,「呷醋呷出火」的同居女友姓劉,17歲。陳曾向鄰居表示因為前妻「走佬」,將3歲兒子交給他,導致他找工作也有困難,正計劃申請綜援金過活。陳、劉與男童三人同住大角嘴必發道34號3樓一個200方呎的一廳一房單位。消息稱,陳與妻子曾遺棄兒子,事後由陳負責撫養。

「救出時成身軟晒」

根據警方調查所得,男事主自稱較早前將損壞的手機拿給朋友修理,至昨日凌晨零時許接到朋友來電指手機已修理好,陳向女友表示要到土瓜灣取回手機,男事主離家時約為凌晨零時7分;豈料女友懷疑陳外出往見前妻,打翻醋罈,在陳離家5分鐘後(零時12分)亦下樓跟蹤他,獨留男友的3歲兒子在家中。
再過了約10分鐘,即凌晨零時22分,4樓黃姓男住客聽到樓下有兒童哭喊大叫:「媽咪,救命呀!」他望向樓下見有濃煙冒出,於是報警。消防員趕至發現大閘及木門鎖上,即時破門入屋,在濃煙密佈的客廳發現男童昏迷地上,將他救出送院,並救熄睡房內起火的床褥,床褥三分二被燒毀,窗簾燒爛,衣架亦燒剩夾子。
男童手腳和面部均被嚴重熏黑,吸入濃煙昏迷,並無燒傷,被消防員救出時,救護員見狀大叫:「氧氣啊!」男童被送廣華醫院搶救,現時留醫兒童深切治療部。街坊陳太稱:「個細路仔救出時成身軟晒,身形同我隻狗差唔多大咋,又成身黑晒,我好擔心個細路仔,成晚囉囉攣瞓唔着!」
另一方面,男童父親和女友事後接獲通知趕回家中,當時陳埋怨女友:「個仔發生咗事啦!」女友則回應說:「當時阿仔瞓咗覺㗎!」由於他們獨留兒童在家肇禍,加上警方發現男童身上有多處藤條痕,事後以涉嫌虐兒將兩人蒙頭帶署扣查,警方已聯絡男童20歲的生母到警署提供資料。

虐待兒童可囚3年

昨晨10時,重案組探員連同鑑證科及政府化驗師重返現場搜集證據,警方指火警不涉縱火,並撿走床褥、打火機等證物作化驗調查。據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高級督察張偉新表示,陳與女友均有吸煙習慣,事發後發現現場睡房只放有一張床褥,旁邊有一個內有煙蒂的煙灰缸,附近有打火機,懷疑有人掉下煙蒂燒着雜物及床褥引發火警。
今次已是一個月內發生的第二宗同類事件,上月26日屯門井財街一對小兄妹被獨留在家時發生火警,小兄妹被燒至重傷,警方事後拘捕受傷小童的母親。根據法例,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16歲以下兒童,令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即屬犯法,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循簡易程序定罪,也可被判處監禁3年。

大角嘴火警示意圖

凌晨零時7分
男戶主向同居女友表示外出向朋友取回修理好的手機,女友並不相信,當時男戶主的3歲兒子正在睡覺

凌晨零時12分
女友懷疑男事主外出與前妻見面,於是尾隨跟蹤,留下男童在家

凌晨零時22分
懷疑有人離家時留下煙蒂,其後煙蒂燒着床褥引起火警

凌晨零時25分
消防員接報到場破門入屋,救出倒卧客廳吸入濃煙重傷的男童及將火撲熄

大角嘴被獨留家中的男童送院時昏迷,警方其後發現男童身上有被藤條打傷痕迹。 黎志偉攝

消防員破閘撬門進入單位救人。

探員及政府化驗師進入起火單位調查。 張家樂攝

警方在肇事單位撿獲一個煙灰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