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足(上) - 高慧然

戀足(上) - 高慧然

第一個把個人戀足癖發揚光大,並使之演變成文化的,當推南唐李後主。
李煜喜歡讓宮女用布帛把腳纏得又彎又小,呈「新月」狀,這樣,當她們站到六尺高的蓮花台上跳舞時則舞者身顫觀者心顫。用李煜的話來說,那叫「凌雲之態」。中國女人為了踏出蓮花碎步,付出的代價是把拇趾外的四隻腳趾連同腳掌一起折斷內彎。女人一旦纏上了纏腳布,終身無法擺脫,離開那條長布,甚至無法站立。據說古時有一種針對女人的酷刑便是把女人的纏腳布解下,逼女人站立。
可以想像,那時候的女人,二十四小時纏着布條,雙腳有多臭!李煜是才子,自小精通書、畫、音律、詩詞,可惜是個逐臭之夫。可見品味這回事,跟才華沒甚麼關係,跟富貴與出身也扯不上邊。
纏足史始於南唐,盛於宋、元、明,《西廂記》寫張君瑞第一次見到崔鶯鶯,馬上留意人家的腳,「休說那模樣兒,則那一對小腳兒……」,腳比模樣重要,就像現代男人,第一次見到女人,先視腿後察胸,然後才把視線上移到女人的臉上。顯然,這麼多年來,男人這種生物一直沒怎麼進化過,睾丸素決定一切,古今亦然。
纏足史能一直蜿蜒千餘年,不能全怪男人,女人也是有責任的,討男人歡心摧殘自己的事,到了今天仍有女人在做,說穿了,今天的女人把好好的乳暈切開,把鹽水袋或硅膠放到胸前,在性質上,跟古人纏足又有甚麼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