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去年4月6日突擊搜查全港多個零售店及貨倉,撿獲14萬罐冒牌罐頭,包括「梅林牌」午餐肉、榨菜肉絲及「水仙花牌」蘑菇等,總值逾40萬元,為歷來最大宗冒牌罐頭案件。九名公司董事及四間公司被裁定11項藏有冒牌貨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仲衡表示,不能容忍香港淪為冒牌食品天堂,故須重判,有屢犯不改的被告須判監10個月,餘下被告判緩刑或罰款。
八男一女被告為吳俊超、李奕琛、梁建成、陳燦森、陳達光、陳燦林、岑潔儀、姚光華及李旭華,年齡22至63歲;另四間公司為利達中國食品批發有限公司、香港中聯(集團)有限公司、友聯行國際有限公司及光明國際有限公司,其中陳燦林因有五次同類案底被判監,梁建成則判監4個月,緩刑兩年,罰款1,000元,餘下七人判罰款500至6.7萬元,四間公司判罰500至72,600元不等。
撿14萬罐 總值40萬
案情指,海關於去年4月6日行動中,所撿獲的14萬罐冒牌罐頭食品,總值約40萬元,均屬偽造「梅林牌」或「水仙花牌」商標。被告分別為公司東主或負責人,部份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購貨後,未向商標持有人查證貨品真假。
法官昨指,雖然涉案罐頭對人無害,但法庭必須正視食品安全問題,被告管有及供應冒牌貨,不負責任,嚴重打擊市民對副食品的信心,香港不能淪為冒牌食品天堂,法庭必須發出清楚訊息,罐頭供應商及分銷商須在購入食品前,確認是否冒牌貨,如屢犯不改便會判監。
海關商標調查組指揮官趙育雄稱,本案為歷來最大宗冒牌食品案件,海關去年全年共破獲22宗同類案,搜獲161萬元冒牌食品,今年截至8月,僅發現3宗同類案,撿獲約36萬元冒牌貨,相信情況已收斂。而內地個別食品商,已在包裝上加上防偽雷射標籤,或定時改包裝,但他建議市民買糧油食品,應光顧大型超市或信譽較佳商店。
案件編號:DCCC8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