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外傭知多少
每個僱主在聘請海外傭工前,應先想想自己對外傭在學歷、樣貌或年齡等各方面的要求,定下清晰目標以便揀選最稱心滿意的人選。一般而言,聘請富經驗的海外傭工,僱主就無須花太多精力去教導外傭,具經驗的海外傭工普遍都懂得處理各種家庭事務,能全面照顧僱主一家的起居飲食;但正因外傭擁有相關工作經驗,難免會將僱主與前僱主作比較,要做到完全切合新僱主的口味及習慣亦比較困難,另外,新舊僱主生活水平上的差異也是外傭需要重新適應的地方。至於沒有經驗的海外傭工則服從性較高,能依從僱主的指示工作,配合僱主的生活模式;但僱主必須由零開始教導外傭各項要負責的事務,大小事項都需逐一清晰講解,所花的時間及心力都不少。不同年齡的海外傭工在工作表現上其實沒有太大分別,概括來說,年輕一族學習事物的速度會比較快,而且較易融入小朋友的日常活動中;相反,年長一族較難接受新事物,個性或會較頑固,與小朋友的相處也會有較大的隔膜。語言能力方面,來自菲律賓具大學學歷的外傭一般能操英語,日常溝通會較方便,對小朋友學習亦有幫助;但有趨勢顯示,這一類外傭往往以香港為踏腳石,工作滿一年後或會遷往加拿大,令僱主須再覓傭工,增添不少麻煩。要知道海外傭工的語言水平,除參考其過往工作經驗及學歷外,仲介人亦會通過面試來評估外傭的實際語言能力,因為即使曾於外地任職傭工者,在疏於練習的情況下,語言水平也會明顯退步,所以必須由仲介人親身評核方可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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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法例Q&A
聘請海外僱傭要注意的事項有很多,避免觸犯法例,僱主應主動了解多些有關條文,請來樂安居僱傭紅磡分店負責人陳小姐為大家解答海外傭工法例:
問:海外傭工來港工作是否有3個月之試用期?
答:沒有。根據勞工法例,所有外傭與僱主之合約均為一份連續性合約。外傭到港後,若雙方解除合約,均需提供一個月通知期或補償相等於一個月薪金之金額,此外,僱主必須給予外傭一張返回外傭原居地之機票。
問:外傭在工作期間,損壞家中任何物品,僱主可否向外傭扣除工資?
答:可以。每次扣除金額不得超過$300,而總扣除金額不得超過整個工作期間所獲工資之四份之一。
問:當僱傭期終止或屆滿後,外傭在香港若發生意外是否僱主有責?
答:僱主不用擔心,因為這不是僱主的責任。只要在滿約時將終止合約之文件遞交入境處及給予外傭有效之離港機票返回原居地,外傭可以旅客的身份留港14天,而監督外傭的責任則由入境事務處負責。
資料由樂安居僱傭紅磡分店負責人陳小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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