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物女王寄情「血拼」,但都好想「嫁主好人家」,搵人幫忙找卡數;但又怕老公花心甚至比我更爛買,要離婚就好煩,這正是現今姊姊妹妹最困惱的問題之一。德國有位女議員前天(周三)就提出大膽提議,希望每段婚姻的「有效日期」是七年,七年後婚姻關係自動終止,不必又找律師、又打官司才能離婚,網上姊妹都讚好。
德國基督教社會聯盟參加黨魁選舉的候選人保利(GabrielePauli)在慕尼黑(Munich)發表政綱時說︰「我建議婚姻在七年後自動到期,之後的婚姻都以時限為基礎,但雙方可以簡單地說『願意』來延長婚姻關係。」
50歲的保利曾離婚兩次,她很明白離婚的痛苦,說很多人只是害怕或者基於財政問題不敢離婚,其實「離婚後或許生活更如意」。德國一項統計顯示,近38%夫婦有意離婚。
想繼續只須說「願意」
保利認為七年婚姻制度既省事也省錢,有愛的夫婦說句「願意」便可「續約」;但她也知道自己的建議一定會給人罵個半死。
果然,基社盟即將卸任的黨魁施托伊貝爾(EdmundStoiber)第一個不放過保利,說︰「誰提出這種建議等於和基社盟對着幹,那人該加入其他政黨。」
但買物女王搜尋一下網上姊妹的意見,同意保利建議的大不乏人,有人說「這是女人心聲」,甚至有人嫌七年都太長。不過,德國人短期內都難有七年婚姻政策,因為保利選情不樂觀,兩名男對手人氣超強,她有出位政綱也不能力挽狂瀾。
網民反應「那孩子怎麼辦?」
「這好比商業合約,雙方應填上職業,並協議責任與義務。首份合約最好以五年為基礎。」Freed8YrsAgo
「那孩子怎麼辦?」malu
「向對方重新許諾,聽來很不錯,但這政策肯定會弄得四處都是『前任』。」spaceyone
「這是女人心聲,我會支持她七年。」galljdai
http://afp.google.com/article/ALeqM5juVbhPK68Fyi9JaXnZ_CxuLP3zuA
買物女王
天生購物狂,但購物絕對有要求,只向潮物朝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