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內心寂寞 為結識異性犯案<br>懲署𠝹女王判社服令

辯稱內心寂寞 為結識異性犯案
懲署𠝹女王判社服令

【本報訊】懲教署一名駐守荔枝角收押所探監房的助理文書主任,擅自登入署方電腦系統,偷看犯人女家屬的資料,藉此「𠝹女」,成功結識其現任妻子,並共諧連理,但他仍樂此不疲,婚前八度偷看女家屬資料,結果被捕,裁判官文偉新昨指案情嚴重,但考慮他已承諾不再犯,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記者:戴國輝、李旭基

堪稱「𠝹女王」的吳景棠,現年30歲,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八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懲教署發言人昨表示,署方已將被告停職停薪,現會研究判詞,及按現行公務員紀律程序處理。
有消息指,懲教署在案發後已將被告調離原本崗位,禁止他再處理電腦資料庫,接觸犯人、犯人家屬及探訪者等個人敏感資料,若署方認為今次事件屬嚴重違規個案,可予解僱。

八次非法登入資料庫

案情透露,被告於去年2月獲發登入密碼,作為日後查閱署方電腦系統之用,該系統儲存了還柙犯的個人資料、監禁紀錄及探訪者資料,但至同年7月,被告仍未正式獲委派使用該資料庫。
不過,懲教署發現被告於去年3月至6月10日,先後八次非法登入資料庫,最終被告遭廉署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為結識年輕異性才犯案,他以為得悉她們的私人資料,可增進雙方的共同話題。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欠缺社交生活,年近30歲仍未拍拖,內心異常寂寞,為結識異性才犯案,而被告得知女子的出生日期後,會透過電話短訊祝對方生日快樂,更不時約會她們,甚至出席對方婚禮。
辯方又指,被告的妻子亦是探監時與被告相識,拍拖七個月,去年10月結婚,妻子今年4月誕下一子,但男嬰左手有殘障。
案件編號:KCCC1471/07

特稿
吳妻不離不棄互牽手

儘管吳景棠利用懲教署的電腦系統結識多名年輕女子,其妻子似已原諒他,至昨日判刑時仍對他不離不棄。妻子離開法庭前一度擔心遭傳媒拍下容貌,其同行友人已建議她倆分開離庭,但為了顯示她對丈夫的支持,最終與夫十指緊扣離去。
吳景棠夫婦昨早已做足準備工夫,如戴上口罩及漁夫帽,待一切安排妥當,才一同離庭,與兩名親人迅速登上一輛的士。後來他們一行四人在太子地鐵站附近下車,便進入始創中心,但見夫婦已脫下口罩,吳景棠顴骨突出,樣貌恍如日劇《電車男》的男主角。他們在商場內不斷兜圈,其間仍然小心翼翼,不時回頭察看有沒有被跟蹤,然後才轉乘巴士回家。
記者:姜偉康

吳景棠(左)被判社會服務令後與妻子十指緊扣離開法庭。 黃賢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