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早返工 營業12小時<br>商廈妓女扮OL接客

每早返工 營業12小時
商廈妓女扮OL接客

【本報訊】警方昨晚在北角木星街進行放蛇行動,搗破一個利用商業大廈經營賣淫架步的「寫字樓雞竇」,拘捕4名假扮「OL」,每天早上往上址「返工」接客的北姑和1名女主持。警方表示,賣淫集團利用寫字樓充當架步的情況較少見,估計主要是掩人耳目。 記者:卓永強

警方消息稱,該淫窟位於木星街澤盈中心一個300多呎的寫字樓單位內,該單位間成3房1廳,門口及大廈電梯大堂均無上址的「公司」名稱,由於大廈深夜才關門,故該架步每天營業超過12個小時。

專做熟客光顧說暗號

港島總警區刑事總督察(毒品、行政及支援)陳子浩表示,警方較早前接獲線報,對這個賣淫架步展開監視調查,發現上址專做熟客生意,嫖客必須說出暗號才能進入單位內。
據悉,嫖客通常會先在客廳內挑選妓女,然後入房進行交易,每次性交易的肉金為250元。
至昨傍晚6時許,港島總區及東區特別職務人員在掌握上址架步的暗號後,採取聯合行動,先派出3名探員扮成嫖客往上址「放蛇」,然後表露身份拘捕4名妓女及1名女主持(年齡由25至39歲)。同時,探員亦在單位內撿走大批俗稱「妓女三寶」的安全套、漱口水和潤滑劑,以及多張床單被褥。

妓女留港七日再換人

被捕的妓女分別來自湖南、貴州和四川,持旅遊簽證來港逗留7天,由姓夏(39歲)女主持人每天安排她們在上址「上班」接客,當各人離港後,隨即會有另一批妓女來港,繼續在上址賣淫。
警方消息稱,賣淫集團過往會在一些住宅大廈內設置「私竇」,但由於不少大廈近年均設有24小時看更、閉路電視,陌生人出入需要登記,令嫖客卻步,故此以商業大廈做為目標,但以寫字樓改建成架步則較為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