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同居男女前日在天水圍村屋住所展開一場「生死格鬥」。他們疑因為工作問題不開心,先後吞服安眠藥及燒炭,兩度企圖共赴黃泉。豈料,兩人經歷生死關頭10個小時,至昨晨相繼醒來,發覺自己命不該絕。女事主情緒激動致電向女友人傾訴,驚動對方報警,由接報消防員破門將該對情侶救出送院治理。 記者:潘志能 杜建彬
自殺10小時卻命不該絕的男女,分別姓蘇及姓陳(47及44歲)。據悉,他們同居於屏廈路坑尾村一個村屋單位,近日兩人均為工作問題困擾,鬱鬱寡歡。
兩人事後向警方稱,前日下午3時許,在家中一同吞服安眠藥輕生,瞬間陷入昏迷。可是3個小時過去,兩人醒來發覺仍然存活,遂改為燒炭第二度結束生命。
至昨晨1時許,即燒炭7個小時後,女事主再次蘇醒,發現男友亦尋死事敗,於是致電向姓吳女性友人(31歲)傾訴,驚動對方報警及趕至查看,由消防員破門,將神志不清的男女事主救出送院,兩人經救治均性命無礙。
醫生:燒炭損智力
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馮顯達表示,市面及醫生處方的安眠藥都很安全,即使一次過吞服數十粒,都甚少導致直接死亡或造成持久傷害。除非服藥者患呼吸毛病;或連同其他藥物、酒精送服;又或藥物引起嘔吐時,嘔吐物跌入氣管,則可能引致死亡。另外,燒炭事主在密封環境吸入大量一氧化碳,令腦部缺氧受損,重者致命,輕者會影響智力、記憶力、手腳不協調,甚至會有老人癡呆症,一般在數日至10多日後才出現症狀。
據04年《香港醫學雜誌》有關兩名30歲及47歲燒炭獲救女病人的研究報告,指她們分別於獲救後兩星期出現失憶症狀,前者有呆滯、迷失、認知脫離現實情況;後者更如患有老人癡呆症,失去自我照顧能力。雖然兩人經治療4星期後可重投工作,卻仍受失憶問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