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盲狗司機罰款

射盲狗司機罰款

【本報訊】五旬貨櫃車司機以氣槍射盲鄰居的兩歲白威犬右眼,裁判官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時,接納被告在公餘消閒時玩氣槍,另因無證據顯示被告用槍直接射擊狗隻,故兩罪判罰款15,000元,但要賠償5,700元醫療費予狗主,合共需繳付20,700元。

狗主不滿判刑太輕

被告陳友好(57歲),早前被裁定無牌藏槍及虐畜兩罪成立。律師昨求情表示,被告有太多空閒時間,他因對法律無知及作出鹵莽行為才犯案,其妻子及兒子亦到庭支持,兒子承諾會抽多些時間陪伴父親,教導父親用電腦及上網。
不過,狗主張姓夫婦在庭外稱,愛犬因此終身變成獨眼盲犬,「判刑實在太輕,連社會服務令都沒有!」
案發於今年3月11日,被告在元朗公庵路木橋頭村住所,用氣槍射中鄰居一頭兩歲白威犬,狗隻右眼被鐵彈擊中,需進行手術搶救,切除整個右眼球。警方事後在被告住所撿獲一柄超過法定限制的4.1焦耳氣槍及1,500粒鐵珠子彈。
案件編號:TMCC2586/07

被告陳友好用氣槍射盲鄰居白威犬右眼(圖),昨被判罰款及賠償醫療費。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