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李世澧涉將糖尿病藥當作胃藥配發予病人,導致五名病人死亡,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四小時,一致裁定死者徐國峯及樊珠死於不幸,其餘三名死者則死於自然。徐的女兒表示裁決反映事件屬人為錯誤,保留追究權利。 記者:蔡曉楓、關英傑
昨日只有徐國峯的女兒徐小鳳到庭聽裁決,聞悉父親死於不幸,不禁痛哭起來,其後她在庭外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今日嘅裁決反映咗人為錯誤,事實係食錯藥先會發生,我會同家人同埋律師商量先決定,保留追究權利。」鄧達明律師表示,家屬可向醫生追討賠償,縱使配藥由助護負責,但醫生是僱主,須為下屬疏忽承擔責任。
三病人死於自然
死因陪審團建議應使用藥物訂購表格,除在藥物標籤寫上商標名稱,還須加上藥物學名及認可名稱;而負責配藥的護士須接受正規培訓,助護也要正式註冊。
陪審團認為,徐國峯及樊珠因服食涉案糖尿病藥,導致出現低血糖症及肺炎致死,故裁定兩人死於不幸,而死者楊劍貞、溫有嬌及曹艷芳則裁定死於自然。
綜合庭上證供,05年1月2日,位於黃大仙竹園邨商場的李世澧診所助護關慕賢,致電向嘉琳製藥廠有限公司訂購消炎藥及胃氣藥「Dimethicone」,但她記不起讀出的胃氣藥名是「Dimethicone」還是「Simethicone」,而藥廠銷售員則聽到是糖尿病藥「Diamicron」,於是按指示送上三樽糖尿病藥到診所;另一助護王愛蘭以為兩種藥物相同,便在藥樽寫上胃氣藥「Simethicone」。涉案五名死者(69至86歲)先後於05年1月至5月向李世澧診所求診,李開出胃氣藥「Dimethicone」,實際上病人獲配發糖尿病藥,其後相繼去世。
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稱,會方在事發後已向全港西醫派發配藥手冊,提出由主診醫生訂藥、以書面訂藥等安全配藥守則,而醫務委員會也有指引,要求醫生親自點收藥物,配藥給病人前須親自覆核藥物,診所助護要按「三對七核」的專業手法配藥,確保不出錯。
涉案的嘉琳製藥廠姓曾發言人昨日對本報說,藥廠在事發後已規定診所以傳真表格訂藥,若口頭訂藥,藥廠職員會致電核實,若訂購的藥物中包括毒藥,藥廠會附印一張毒藥藥單,要求醫生在收妥有關毒藥後親自簽署作實。
案件編號:CCDI664、670-1、681/05、395/06
特稿:醫藥分家減出錯機率
「近年發生多宗私家診所配錯藥事故,反映現時私家診所配藥制度落後歐美先進國家七、八十年,原因是由非專業診所助護配藥,要防止同類事故,長遠要實行醫藥分家。」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教育總監崔俊明稱落實醫藥分家,由受過專業訓練人員配藥可避免再發生配錯藥事件,「至於現階段過渡期,私家醫生可聘用配藥員,並在病人藥袋上寫明藥物學名及給予處方,方便病人查藥。」
全港診所助護有8,000至10,000人,學歷由中三至中七,普遍缺乏藥物認識,他們由醫生訓練配藥及替病人打針。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指,據《醫務委員會守則》規定,配錯藥醫生要負上責任,他認同助護質素參差,現時業界有醫生出錢替助護報讀相關課程,希望有助提升技能。同時,藥廠方面統一藥名也有助減少出錯機會。至於醫藥分家,當局要先做好監管藥房,確保市民在藥房買到優質藥物才可實行。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