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能澄清夥伴全是國企

蒙能澄清夥伴全是國企

【本報訊】就蒙古及新疆項目的「真實性」接連遭傳媒質疑,蒙古能源(276)昨日發表聲明,強調公佈的合作夥伴均為國有企業,每個項目均確有其事。不過,有關聲明未令蒙能股價帶來支持,停牌兩日後昨日復牌,曾急挫28.88%,收報6.6元,跌5.17%。
事緣內地《財經時報》早前一篇《六大質疑拷問大中華第一妖股》的報道,對蒙能的能源業務提出質疑,包括其合作夥伴的身份,煤礦權可能隨時被收回,又質疑蒙能為何不費吹灰之力而取得有關礦產的勘探權。有關報道日前被《明報》轉載。

回應無助股價 仍挫5.2%

就「蒙古沒收煤礦區的可能性」,蒙能在通告中重申,集團獲得蒙古國法律公司的意見,確保蒙能擁有相關礦山的開採及勘探權。對於被質疑可輕易取得項目,蒙能指作為商業機構,謀求利益之餘亦希望盡企業社會責任,協助蒙古發展並顧及環境。
此外,蒙能早前與「中國航天技術發展總公司」、「國家電力投資總公司」及「中國石油總公司」等公司,簽訂的若干無約束力合作意向,有關公司被質疑其國企身份,其中「中國石油總公司」與中石油(857)母公司的名稱近似,但後者全名實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蒙能強調,三家公司均為國有企業,在簽署各合作意向前,集團已作盡職審查;至於有關公司並無英文譯名,蒙能指並非每間公司都有英文名稱,而蒙能在該等公告中並無作出對方與香港或其他地區之上市公司有任何關連的提述,集團又指並不察覺有任何官方網站載有徹底詳盡之國有企業名單,認為對蒙能提出指控人士應負上舉證責任。
另外,蒙能主席魯連城日前入稟高院,控告財華社(8317)誹謗,涉案文章為本月13日刊登在財華社旗下財華網的《蒙蠱能源》。入稟狀指有關文章具誹謗成份,控方除要求禁止財華社刊發該文章,並要求財華社及其主編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