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兩次非禮前科的補習社東主準備與女友共諧連理,他籌備婚禮時聲稱難以自制,於補習社內,兩度以下體壓向一名正在筆試的女應徵者背部,以致她的外套遺下疑是精液的白色污迹,東主昨日承認一項非禮罪,還柙候判。
39歲被告李耀生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林偉權將案押後至下月2日,待索閱被告的心理專家報告始判,並將被告還柙。辯方早前指被告於本月28日結婚。
不敢反抗未即報警
案情透露,被告是粉嶺中心商場一樓「樂苗坊教育中心」的東主及導師,23歲受害人於上月18日到補習社見工,被告叫她到房內筆試。被告先後兩次用下體,在受害人背部磨擦,每次長約1分鐘。受害人不敢反抗,完成筆試後離開補習社,但沒有報警僅在個人網誌披露受辱經過。直至案發後6日,受害人因在外套背部位置發現白色污迹,於是報警。警方拘捕被告,他承認兩度非禮事主。辯方求情指被告心理出現問題。
案件編號:FLCC22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