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教院風波聆訊花掉公帑3,000萬,這次司法覆核要用多少公帑暫時未可知。有議員批評教育局提出司法覆核是節外生枝、浪費公帑。學者指政府開了壞先例,「以後有少少唔合理嘅,就司法覆核。」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一般司法覆核申請,法官研究案情後,如接納才會開庭聆訊;法官可直接作出裁決,但多數會由與訟人作出陳述後才有決定。這次代表教育局入稟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在教院風波聆訊中也代表當時的教統局。教院風波獨立調查委員會主席是高院上訴法庭法官楊振權。
「以後仲點再搵人」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指出,教院風波聆訊由政府委任的獨立調查委員會進行,現時教育局提出司法覆核,是節外生枝、浪費公帑。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認為,教育局就政府委任的調查委員會結論提出司法覆核,開了壞先例,「以後仲點再搵人?有少少唔合理嘅,就司法覆核,令委員覺得政府唔信任、麻煩,委員會公信力下降。」他指事件日後只會給立法會口實,有重大事件發生,不會再相信政府委任的調查委員會,改為自行調查。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