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琴妮亞.吳爾芙的書是文學院裏的人讀的書,小說是,非小說也是。三十多年前剛到倫敦我一個人住在NottingHillGate旅館裏讀她的《Mrs.Dalloway》,仲夏的天剛亮讀幾十頁,吃過晚飯靠在昏燈下的軟椅上再接着讀,窗外那株百年老樹迎風絮叨,風偶然小了樹梢上的星星顯得格外遙遠也格外晶亮。那幾個星期我讀完這本書再讀她的《ARoomofOne'sOwn》。有一天,我到Ealing去探望在台南成大教過我希臘神話的安德森夫人,她說吳爾芙的非小說比她的小說好看:「她的小說語言是詩的語言,讀得很費神,太精緻了!」
從此,我在倫敦斷斷續續讀遍她的作品,逛舊書店訪藏書家的那些年月,我也陸陸續續看到了各種版本各種裝幀的吳爾芙,她的書越來越清貴了。聽說她寫完一部小說往往心力崩潰,神志紊亂,總要休養一段日子心情才平靜下來。細心推敲她筆底的處處靈犀,我也隱約感受到她的焦慮她的躊躇,一字一句絕不馬虎。她的作品氣韻很荒寒,彷彿茫茫雪地上的幾株枯樹,遠看絕望,近看倔強,再看孤傲;養一養神翻開下一頁,冷風中她懷抱的永遠是篝火餘燼的一念之慾,不是紅塵的戀眷不是愛恨的執着,是她一次又一次的夢醒。我於是不再計較吳爾芙作品的鋪陳了:我只管閱讀她的句子,一句接一句慢慢讀,最後讀出的內心獨白竟是我的獨白不是她的獨白。
深邃的眼神高華的鼻樑纖柔的嘴唇圓滿的髮髻,她年輕的季節古典,年老的歲月古穆,脫俗如希臘女神,綿密如古國刺綉:"Ienjoyedtalkingtoher,butthoughtnothingofherwriting.Iconsideredherabeautifullittleknitter",EdithSitwell這樣回憶吳爾芙。精巧的織女纖麗的綉娘一針一絲縫出來的織錦確然不必過份依靠理論深究。早年一些英國文評家都說她的《戴洛維夫人》沿襲喬埃斯《尤利西斯》的文學技巧,我倒依稀記得她讀《尤利西斯》部分初稿之後給朋友寫信用了「瞎編」一字:"tosh"。DavidGarnett《GreatFriends》裏寫吳爾芙那篇長文也說:絕對不是喬埃斯;文學上的影響,吳爾芙從小熟讀LaurenceSterne和HenryJames的小說,項狄傳《TristramShandy》的意識流技法她非常在意,小說家詹姆斯更是她父親LeslieStephen的好朋友,常到他們家作客,吳爾芙Asheham宅子裏的書桌上長年擺着一張鑲着鏡框的詹姆斯照片。
「喜愛維琴妮亞.吳爾芙注定只宜喜愛不宜擁有,」CecilCourt的比爾BillFletcher那天對漂亮的Leonora說,「跟所有美麗的女人一樣!」一九一二年八月十日,三十歲的VirginiaStephen跟三十一歲的LeonardWoolf在倫敦註冊結婚,LyttonStrachey說,吳爾芙先生是在火車上向維琴妮亞求婚的,她當下答應,可惜火車轟隆轟隆吵得很,吳爾芙先生聽不到,一邊翻報紙一邊問:"What?"維琴妮亞氣壞了,拉長了臉悻悻然說:"Oh,nothing!"
戴洛維夫人《Mrs.Dalloway》之後我讀得更緩慢的是她意識潺湲裏粼粼浮光中的那盞燈塔:《TotheLighthouse》。海濱假期的串串回憶串起一幅家族歷史的長卷,寧帖的Mrs.Ramsay是她母親,沉鬱的Mr.Ramsay是她父親,在嚴實的門楣下,母親守着夜夜穿窗投射進來的燈塔光影追覓久違的今夕,時而讚嘆,時而感泣,時而怔忡,簡直銀亮的手指輕輕撫慰她心中密封的古舟,一波一波給她帶來舒暢帶來欣喜。故事是尋常瑣事連出來的故事,人物是恍恍惚惚串起來的人物。第一節"TheWindow"寫一家人跟朋友到海邊渡假;第二節"TimePasses"從母親下世兒子陣亡寫到戰後的省悟;第三節"TheLighthouse"寫LilyBriscoe畫燈塔的畫完成了,小說追憶昔日失恃之喪與封建之累的隱痛從此貫而穿之,旨趣盡展。那陣子我常常想起她五十九歲投河自盡的情景。
那年殘冬的午後,比爾帶我們到書店地庫觀賞吳爾芙一堆初版書,他說,那樣嬌貴的閨秀不可能寫風瀟雨晦的小說,吳爾芙只好苦苦借文字的技巧剖析心理的死結,最終奠定了她不朽的八斗才情,人家對她的評價她仍然格外在意:"Whatistheuseofsayingoneisindifferenttoreviewswhenpositivepraise,thoughmingledwithblame,givesonesuchastarton,thatinsteadoffeelingdriedup,onefeelsfloodedwithideas?"一九二七年五月十一日《到燈塔去》出版第六天她在日記上這樣表白。「她活得真苦!」Leonora說。
這部書出版八十年了我竟想要找一部皮面重裝的初版本,一找,跟她一九三三年初版的《Flush》一起找到,都是漂亮的珍藏本,那本《Flush》還是W.H.McNeile的舊藏,書中夾着TheBookSocietyLtd.的一張發票,一九三三年十月五日買的。那家書店在BuckinghamPalaceGardens十號,七十年代似乎還在,我跟幾個逛舊書店的朋友都去過,有個老維廉那時候在讀《Flush》,說是寫詩人布朗寧妻子ElizabethBarrett身邊那頭愛犬的一生,比布朗寧傳記更有趣。我不親近貓狗,匆匆讀了,很特別,狗眼裏的人間冷暖竟是那般細膩。DavidGarnett寫過書評稱讚這本書也數出幾處疑點,吳爾芙寫信謝謝他;信很家常,很親切,他們是長輩和晚輩兩代人之間的交往,他怕她怕得要命,該是又敬又畏的心情,說是美國劇作家EdwardAlbee那齣名劇《Who'safraidofVirginiaWoolf?》問得好,他承認他怕極了:"IshouldhaveadmittedthatIw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