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少年被控脅迫男童口交

案件速遞
少年被控脅迫男童口交

【本報訊】一名16歲少年涉嫌強行帶走一名11歲男童到沙田顯徑邨樓梯間,以原子筆脅迫男童替其口交,男童受辱後向母親投訴及報警,涉案少年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控一項非禮罪,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待警方調查及進行認人手續,押後至本月28日再提訊,被告不准保釋。
16歲被告姓林,為則仁中心學校中二學生,控罪指他於本年9月13日在沙田顯徑邨的大廈梯間,非禮一名男童。被告暫毋須答辯,也沒有保釋申請。
控方透露,受害男童與被告並不認識,事發當日被告強行帶男童到上址梯間,以原子筆指着男童頭部威嚇,迫令男童替其口交。
案件編號:FLCC24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