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從來沒有丟過手機,但可以肯定,我是朋友之中最不怕遺失手機的人。
人們怕丟手機,是因為像付託終生一般把什麼資料都輸了進去,一個手機對他們而言,就像谷德昭前兩天說的那樣,是主宰生活的主人。
我不怕丟手機,是因為我的手機裏,從來不存資料,連通訊錄都不用。手機,只是純粹的通訊工具,不過是個傭人。
傭人丟了就丟了,找個新的就是,有的看着不順眼,我還炒它魷魚呢!
許多習慣在手機通訊錄裏找人的朋友很不理解,問我沒有通訊錄,怎麼可以找到人?
誰說沒有通訊錄。我指着自己的腦袋說,我的通訊錄在這裏。
你全用腦子記?他們驚訝得好像從來沒有用腦子記過東西。
對呀。我說,腦子本來就是用來記東西的嘛,而且是越記得多,記住的也越多。
這麼多電話號碼你都記得?他們又問。
當然不是。這需要一點技巧,技巧是你要記住一些關鍵人物的電話號碼。不用多,二三十個足矣。
這些關鍵人物,每一個都是一個聯絡員,各自有一張小小的聯絡網,通過A,你可以馬上取得B、C、D的電話號碼,也就是說,你不用記B、C、D的電話號碼,只要找到A,就隨時可以找到他們。
當你記住了二三十個關鍵號碼,其實等於記住了十倍於此的電話號碼,還不夠?
把通訊錄放在自己腦子裏和朋友的腦子裏,自己記,請朋友幫着記,手機就主宰不了你了,丟了也就丟了,一點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