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貴州省人民政府駐深圳辦公室主任來港公幹期間,與已婚女下屬在酒店房間商討公事時,涉嫌攬着對方索吻,女下屬驚慌逃脫報警。涉案內地官員被控一項非禮罪,昨日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5日再提訊,等候律政司法律指示。
被告段小元(57歲),報稱任職中國公務員,居於貴州省貴陽市,昨日由警員押解到法庭應訊,被告站在犯人欄內表現冷靜,聽取繙譯員讀出控罪後,以普通話回應明白。
獲准保釋外出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9月13日,在銅鑼灣道148號維景酒店房間內,非禮一名36歲女子。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待取得進一步法律指示,其間不反對被告保釋申請。最後被告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並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港,須居於報住地址,裁判官提醒被告,不能出境包括前往澳門。
被告辦理保釋手續後,由多名中年男子陪同離開法院大樓,他面對記者拍攝初時未及反應,一會才怒目瞪着在場記者,質問:「你們在幹甚麼呀?」然後眾人快步登上的士離去。
事主掙脫逃走
據悉,事主為一名已婚婦人,不時與被告出差公幹,案發時兩人在涉案酒店商談公事,被告向事主委予工作,其間被告攬着事主膊頭,事主欲避開他離去,反遭被告捉住雙手,欲向她索吻,事主掙脫慌忙逃走,並將事件告知丈夫,報警處理。
資料顯示,被告為貴州省人民政府駐深圳辦公室主任,又為貴州流動黨員服務站負責人,服務站負責聯繫在深圳市的貴州黨員,同時協助貴州居民,為他們提供謀生技能培訓及推薦就業。
案件編號:ESCC42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