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客串演出周星馳電影的「蜥蜴仔」曾德華,今年5月原計劃在網吧搞派對,他收取3名顧客共8張入場費合共960元,但最後因派對欠吸引力而告吹,「蜥蜴仔」聲稱大半年沒戲開,入不敷支而挪用入場費,他昨日承認3項盜竊罪,被判罰款1,500元,另賠償960元。
半年沒戲拍
蜥蜴仔在庭外表示由於近年港產電影衰落,案發前大半年一直沒戲開,幸最近他接拍了一部靈異戲,片酬約1萬元,又有機會接拍其他電影,現已解決經濟問題,不會再犯案。曾德華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求情時表示與父母同住,案發時失業,裁判官鑑於被告初次犯案,案情特殊,判處罰款。
案件編號:TWCC267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