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營機構高層人員涉貪污罪案被定罪的人數有飆升趨勢,廉署資料顯示,於今年首八個月的私營機構貪污罪案中,有183人被檢控,這較去年同期的173人微升5%,當中127人是公司高層行政人員、專業人士及顧問。其中來自3間上市公司合共11名高層被定罪,刑期由監禁23個月至10年不等,而在05及06年則合共只有14人被定罪。
湯顯明昨出席商界防貪論壇後表示,關注涉及商業活動的貪污個案中,有近七成牽涉高級行政人員及專業人士的情況。他又承認,越來越多內地公司來港上市,增加調查的複雜性,廉署會加強與境外機構合作,以及與本港證監會及港交所加強溝通。
具名舉報增加
另外,湯顯明稱,本港市民具名貪污舉報的比例增加,去年達到73%,較其他海外地區為高,反映市民對廉署有信心,有助調查工作更暢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