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並不是一種『文類』,不是一棵樹諸多枝幹裏的一支。如果不承認小說有自己的靈感繆斯,那麼就永遠無法理解小說,如果不能將小說視為一門獨立藝術,那也一樣。」昆德拉在《簾幕》這麼說;他認為,令小說吐氣揚眉的是拉百雷和塞萬提斯。
當然,這只是一個洋人站在西方斷崖上看到的景致;我們在自己朝東的書房,另有一窗風月。
我們會想起施耐庵,想起蒲松齡和曹雪芹;拉百雷,就算再拉一百個響雷,中國人聞聲遠望,就望不見他對小說的當家作主,有過什麼貢獻。
昆德拉目光再遠大,也有一定的視野,他不可能超越這個「視野」,透視千里外雲遮霧掩的島嶼,即使島上有個巨人,用象腿粗的大筆在沙灘上寫了一部《紅樓夢》;因為距離和文化的氤氳,就算他有幸得睹奇書,單靠翻譯,也難以讀懂什麼叫「橫波入鬢」。
小說由「無可觀」的「瑣屑之言」,到成為一門「獨立藝術」,經歷了千百年;小說,是抬頭了,但要定一個明確的「抬頭日」,或者推舉一個「抬頭人」,卻不可能;就像所有的「定義」,純屬定義者的一得之見,或者一管之見。
「如果把生活比作水,詩是由水幻化而成的虹,那麼,小說就是蒸餾水。蒸餾水是純淨的水,但還是水。」馬振方說,他的《小說藝術論》認為小說的構成,有四種「規定性」:一、敘事性;二、虛構性;三、散文性;四、文字語言自足性。換言之,四性具備的,就是小說;這種說法,不詩意,但比較周密。
「小說,乃蒸餾的人生。」這是哈密爾頓的名言。人生,有好多雜質,你今天開摩托車撞樹,昨天義助左鄰王八痛打右舍癟三,就未必適宜融入一部講火星探險的小說;小說,是蒸餾的人生,也等於說,是去掉了雜質的人生。
小說,總有個主題;起碼,有個方向和目的,跟這個方向或者目的不符,顯得多餘和冗贅的筆墨,就是雜質。《「小說」是什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