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癌補習教師認六罪<br>與14歲女生性交及非禮女同事

腦癌補習教師認六罪
與14歲女生性交及非禮女同事

【本報訊】患腦癌青年在任兼職導師的補習社邂逅14歲女生後,多次非法與她性交,其中一次遭父撞破,竟指使女友認「送上門」誘他,以逃避責備。青年去年底證實患病後,聲稱思想紊亂,竟在課堂上非禮一名代課女導師。他昨在區院承認3項非禮及3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法官指案情嚴重,惟因他身患重病,先取醫療及背景報告,押後至28日判刑。
21歲被告胡浩旋被控於05年9月至今年3月27日間,先後3次在補習社,非禮現年15歲女友Y及一名16歲女生X,並在寓所三度與Y非法性交。
辯方大律師伍家聰昨求情指,被告求學時常參與義工服務,曾入圍香港青少年壁球錦標賽最後8強,至去年11月證實患腦癌後,便辭去工作,接受治療,現已控制病情,只是右邊手腳乏力,行路不穩。他承認因年少血氣方剛與女友性交,其後得悉患癌,感到人生灰暗,在思想紊亂下非禮X。

性交曾遭父撞破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時在補習社任兼職導師,專責指導小學生功課,曾任X的補習老師,至05年6月,他透過X介紹認識Y後,兩人迅速發展成為情侶,拍拖不到一個月。被告曾在學生面前,在枱底摸Y的大腿及私處,其後又將她帶返寓所非禮。
被告曾在住所三次與Y性交,其中一次遭父親撞破,他為怕雙親責備,竟叫Y幫手騙母親,指是她送上門引誘他。
今年3月27日,X任代課導師監管學生溫習,其間被告突然坐在她身旁,摸其大腿。她將被告推開,被告竟拉低她所穿着的長衫校服裙拉鏈,上下其手非禮她,X下課後才將事告訴補習社負責人,被告其後被警拘捕。
案件編號:DCCC418/07